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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交月票办理及使用须知
2007-10-11 11:20:03
(已经被浏览2663次)
  

月票办理须知

  1、经上级批准,自2009年4月1日起,月票的使用范围为二环路以内(含二环路),凡持有有效月票者,可免费乘坐在二环路以内行驶的所有公交车。同时,涉及途径市区且全程票价为一元的线路(1路、2路、6路、12路、19路、21路、33路)可全程使用。

  2、月票只限本人在规定的公交线路及范围内使用,遗失不补,涂改无效。上车主动出示月票,未带月票者按章购票,终点站必须下车。

  3、月票有效使用期为:自当月1日起至月底。

  4、办理月票时需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。

  5、小学生、初中生第一次办理学生优惠月票需提供学生所在学校的学生证明。第二次凭当年度旧月票办理,如无旧月票需再次出示学生证明(每年度需到所在学校重新开具学生证明)。

  6、60周岁以上70岁以下老年人办理半价优惠月票时,凭本人持有的《苏州市老年人优待证》办理月票。

  7、月票价格:普通月票为40元/月,学生月票为20元/月,老年优惠月票20元/月,另需工本费1元/张。

  8、月票办理时间为:每月25日至次月5日。

  9、普通月票、老年优惠月票最多可办一个季度,学生月票不限(但跨年度不予办理)。

  10、月票一经出售概不退换。

  11、凡持有有效月票者乘坐公交车从市区出二环路按现票价购票。

  12、月票办理地点:港城汽车站西门卫,咨询电话:0512-962011,0512-58273443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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